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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賬”未清又醉駕 東平一“酒暈子”被逮

2015-07-09 16:59:00 作者:李明峰  來源:大眾網(wǎng)
東平縣居民張某平時喜歡喝兩口,自己在家也有飲酒的習慣,這本無可非議,可是,飲酒后駕駛車輛,并且是醉酒,醉駕被逮住應該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了吧,可是,張某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第一次的醉駕還沒處罰,又被警察逮著了。

      大眾網(wǎng)泰安7月9日訊(通訊員 李明峰)東平縣居民張某平時喜歡喝兩口,自己在家也有飲酒的習慣,這本無可非議,可是,飲酒后駕駛車輛,并且是醉酒,醉駕被逮住應該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了吧,可是,張某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嘴,第一次的醉駕還沒處罰,又被警察逮著了。

      為全面打好“對生命安全負責、向交通事故宣戰(zhàn)”戰(zhàn)役,東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加大對酒駕查處力度,采取常態(tài)化、不間斷檢查,并取得明顯效果。7月1日下午15時許,東平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巡邏民警在縣城佛山街西首,查獲一名駕駛現(xiàn)代轎車的駕駛?cè)藦埬,?jīng)過呼氣式酒精檢測,發(fā)現(xiàn)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數(shù)值,隨立即要求張某出示駕駛證,張某聲稱沒有駕駛證,是因為以前醉酒駕車,駕駛證已經(jīng)被吊銷了。民警立即帶張某到醫(yī)院抽血,做進一步檢驗。經(jīng)過查詢,民警得知,在2014年12月25,在同一地點,同一時段,張某因醉酒駕駛,被查獲,當時血液乙醇含量達到128.9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車輛,構(gòu)成了危險駕駛罪。張某案件移交檢察機關進行公訴,尚未結(jié)案。未曾想,上一次醉酒駕駛還沒接受處罰,張某又一次因為醉酒駕駛被抓。

      經(jīng)過鑒定機構(gòu)檢測,張某第二次被查后的血液乙醇含量達到90.3mg/100ml,也屬于醉酒。等待張某的最終將是法律的懲處。但愿張某能汲取這次的教訓,引以為戒,不再觸犯法律的高壓線。也希望廣大駕駛?cè)艘园笧殍b,切莫酒后駕車。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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