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警方:9月1日起,電動車未懸掛號牌禁止上路!

2020-08-04 14:08:25 來源: 泰安警方 作者:

重要提示

  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辦理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fā)放業(yè)務,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我市電動車登記掛牌工作正有序推進,截止目前共登記掛牌140余萬輛,近期基層派出所、交警大隊采取街頭、夜市“擺攤”的方式為群眾現(xiàn)場掛牌,受到普遍歡迎,在此泰安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朋友,距離停止辦理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及臨時號牌發(fā)放業(yè)務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希望未辦理相關業(yè)務的市民盡快辦理。

  電動自行車定義

  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xiàn)電助動或/和電驅(qū)動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合格證

  電動自行車的合格證也有車輛型號、整車編碼等信息,但是沒有工信部的備案。

  車牌號

  電動自行車的整車編碼是15位,根據(jù)車輛品牌的不同,其位置也不同,一般位于車把與前車輪連接處、座椅下等。

  掛什么牌

  具有腳踏騎行功能,且符合新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可以掛正式號牌;既不是電動自行車又不是電動摩托的電動二輪車掛臨時號牌。

  是否需要駕駛證

  NO!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不需要駕駛證。

  這些車可以掛綠牌

  這種車可以臨時牌照

  對不符合以上兩種規(guī)定情形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備案登記,發(fā)放臨時號牌,過渡期初定三年。

  這類車不能掛牌

  附:全市電動自行車掛牌服務點

  希望每個人都能

  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安全出行

  為了營造更加文明、和諧

  美麗的城市環(huán)境,

  請大家共同行動起來,

  從你我做起,從文明出行做起,

  共建平安家園!

初審編輯:欒曉磊

責任編輯:李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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