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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困境兒童每月將領生活費 月補助300以上

2014-12-13 09:40:00 作者:  來源:齊魯晚報
12月12日,是“困境兒童關注日”,作為一個2011年剛提出的公益節(jié)日,社會各界已陸續(xù)重視特殊困難境遇中的兒童群體。山東省泰安市民政部門也已出臺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最低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費,四類人群可以通過街道辦、鄉(xiāng)鎮(zhèn)提出申請!

      12月12日,是“困境兒童關注日”,作為一個2011年剛提出的公益節(jié)日,社會各界已陸續(xù)重視特殊困難境遇中的兒童群體。山東省泰安市民政部門也已出臺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最低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費,四類人群可以通過街道辦、鄉(xiāng)鎮(zhèn)提出申請!

      11日,記者從泰安市民政局、財政局等部門了解到,根據(jù)山東省政府關于健全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關精神,決定在全市建立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為困境兒童發(fā)放基本生活費。

      對于困境兒童發(fā)放對象,進行定義:在出生、發(fā)育和成長過程中遇到特殊困難境遇或失去父母照顧的未滿18周歲的兒童。其中,四類群體可以享受該政策:1、父母同時具有重殘、重病、服刑、被強制戒毒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剝奪監(jiān)護權等任一情形的事實上無人撫養(yǎng)的兒童;2、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有上款情形之一的事實上無人撫養(yǎng)的兒童;3、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經(jīng)濟困難無法履行撫養(yǎng)義務的兒童;4、經(jīng)診斷身體重殘、患有大病或罕見病需長期治療的貧困家庭的兒童!

      按照該制度,暫定將為困境兒童發(fā)放基本生活費每人每月300元,對于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及因父母重度殘疾或服刑等事實上無人撫養(yǎng)的兒童、受艾滋病影響的兒童,其基本生活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執(zhí)行。對于已享受城鄉(xiāng)低保救助和重度殘疾人生活補貼的困境兒童,可采取補差的方法,落實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費。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由縣級民政部門按月實行社會化發(fā)放,及時發(fā)放到監(jiān)護人。困境兒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繼續(xù)享受基本生活費等相應福利保障待遇!

      據(jù)了解,該項生活保障可以由困境兒童或其監(jiān)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縣級民政部門還會建立困境兒童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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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2 困境兒童關注日”是在2011年由壹基金、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fā)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家庭與兒童研究中心等四千多個社會機構及個人呼吁建立的。12月12日,意味著“一二一二,人生起步”,希望能借此行動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困境兒童的關注和支持,幫助他們在人生的起步階段,戰(zhàn)勝困境,快樂成長!

      今年困境兒童關注日的主題是“另一種未來”。此次活動旨在通過政府工作人員、基層兒童福利工作人員、兒童保護和兒童福利領域專家學者,民間機構代表,傳播專家和媒體代表等的深入交流,探討中國兒童福利和兒童保護制度的建設途徑,以及大眾傳播如何在其中發(fā)揮更好的作用。期望以學術先行,帶動地方制度試點,推動中國兒童福利和兒童保護制度的發(fā)展,倡導社會各界關注兒童福利和兒童保護的議題。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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