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百年中國巨變,新文化、新思潮、新觀念風生水起。作為傳統(tǒng)山岳文化代表的東岳泰山,也經(jīng)歷了一番時代大潮的洗禮。許多學者不僅對泰山文化進行了反思、論辯與評估,更對泰山建設提出了一系列獨到的思考與創(chuàng)議,如設立管理局、架設索道、建博物院等,無不具有超前眼光;而設泰山大學、定泰山為“國山”、在泰山下建中華新都等,其構(gòu)想大膽獨到,振聾發(fā)聵!今鉤稽史檔,試加介紹,以“述往事”而“思來者”——
設立“泰山管理局”
泰山被歷代王朝尊為“宗山”,對其管理十分嚴格,自秦漢以后,先后設置“泰山司空”(秦)、“山虞長”(漢)、“岳令”(唐宋)、“巡山侍”(五代)等官,以掌山林事務。明清時分由州、縣或府、縣管理。近代以后隨著社會變化,原來數(shù)官共掌、政出多門的管理體制,已嚴重阻礙了泰山的保護與開發(fā)。有鑒于此,民國之初,學者傅增湘提出了設立“泰山管理局”之議。
傅增湘系清光緒進士,民國時任教育總長。其于民國三年(1914)四月重游泰山,前后歷三日。傅氏目睹其時古跡名勝或歲久失修,“游屐鮮過,寖成廢區(qū)”;或“風霜水火,崩圮時聞”;更有歷代庋藏、近世出土之珍品,“皆不加厘敘,任其佚遺”,深感管理之不善、官吏之失職。經(jīng)過認真思索之后,在游記中提出了“仿古代山虞之司,參以近今管理之制”,設為專局,特置官司以掌泰山的構(gòu)想:
“余以為應仿古代山虞之司,參以近今管理之制,設為專局,特置官司,劃分區(qū)域,類別條流。凡屬山中古跡勝區(qū),鉅細不遺,咸加籍記,公私所屬,各專責成。其經(jīng)畫大端則拓道路以利通行,疏溪澗以富泉源,禁樵采以護山林,設館舍以便游人,辟山廬以營市集,輯新志以廣播揚,寫圖畫以彰景物。屋宇之屬,存者量為葺治,廢者表其舊基。碑碣之屬,完者嚴禁磨劖,佚者廣為搜剔。靈祠香火,仍其土風,海客僑居,亦受約束。資財則出于國帑,而助以邑錢;官吏則一其事權(quán),而參之輿論。樹此偉畫,斯復壯觀,倘假以十年之期,自巍然為五岳之長。然興革之際,異議或滋,利害所關,群情多沮。持正論以助鴻功,端有賴于郡邑之賢士大夫,余將引領而望之矣!(傅增湘《岱岳重游記》,載《藏園游記》卷六,印刷工業(yè)出版社1995年版,171-173頁)
傅增湘擬議的“泰山管理專局”,是一個合林業(yè)、水利、交通、旅游、文物、工商、文化出版于一署,集管理、保護、開發(fā)、建設和研究于一體的行政機構(gòu),經(jīng)費出于財政,官吏統(tǒng)一事權(quán)。作者認為,此議若行,假以十年之期,泰山之面貌定煥然改觀。不過,在府院政爭、軍閥割據(jù)之時局下,傅增湘雖居教育總長之尊,但這一遠見深思卻正如其所預言,因“利害所關,群情多沮”,未能得到社會各界響應。終民國之世,設立“泰山管理局”皆流于空論。直至1985年,泰山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成立,對泰山實行統(tǒng)一領導、統(tǒng)一管理,傅增湘七十年前的創(chuàng)議,方才得以初步實施。
創(chuàng)辦“泰山大學”
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泰安出現(xiàn)創(chuàng)辦“泰山大學”之議。
民初山東的大學教育相對落后,全省未設一所公立綜合性大學,當民國十一年(1922)教育部新學制頒布,放寬了對高等教育發(fā)展的限制之后,省內(nèi)出現(xiàn)前所未有的辦大學熱潮:除當局將六所專門學校合并為山東大學外,又有膠澳商埠督辦創(chuàng)辦私立青島大學,王鴻一等發(fā)起創(chuàng)辦曲阜大學,北大教授梁漱溟等擬辦曹州大學。在此“大學潮”中,“泰山大學”之名也橫空出世。
此議由泰安士紳李恩泰率先提出。光緒《泰安李氏家譜》(溝頭支譜)卷二《二支再分系》記其人云:“恩泰,字錫宸,又字陛臣。從九品。幼為養(yǎng)子,及長,待人忠厚,論事慷慨!倍魈┟駠鴷r歷任泰安戒煙所所長、道德重整會會長、世界卍字總會泰安分會會長,熱心公益,在時局動蕩中,苦心維護地方安寧。王次通《北崖父子遺文序》中譽其人“鄉(xiāng)時稱長者,喜任事,邑中婚喪大徭役,往往主之。嘗于戰(zhàn)役中冒鋒鏑,謀和平”。
泰安教育,自清末知縣毛澂振興之后,“彬彬乎學風之盛,甲齊魯矣”(清陳榮昌《泰安令毛君興學記》)。加之又系泰山所在,堪稱文化重區(qū),故李恩泰有創(chuàng)辦大學之思。李與著名教育家、原省立二師校長范明樞為親家(光緒《泰安李氏家譜(溝頭支譜)》卷二《二支再分系》:“恩泰……女字城西元寶街范公炳辰男印昌”),此議得到范公鼎力支持。據(jù)李恩泰之孫、臺灣文藝作家協(xié)會臺南分會會長李楓林先生回憶:“先祖曾有設泰山大學之議,校舍設岱宗坊附近(原縣師),甚得范(明樞)、趙(新儒)二老贊同!(李楓林先生1993年10月17日致周郢信函)
李楓林所述“岱宗坊附近原縣師”,系指位于岱宗坊西之慈善院(系原清白鶴泉行宮故址。民國二十年(1931)前后,曾于此設泰安師范講習所。后“二十二年(1933)又從山麓慈善院,移天書觀為今!(《泰山天書觀師范講習所教學大綱·學校行政》)。李恩泰擬利用講習所所遺校舍,加以擴建,作為新建“泰山大學”之校址。但事宜尚在籌措中,便遭逢“七七”國變,泰安淪陷,范明樞流亡鄉(xiāng)村參加抗日,李恩泰則赍志以歿,“泰山大學”遂成泰安人的未圓之夢與未了之業(yè)。
定泰山為“國山”
民國十八年(1929)國民政府頒布政令確定梅花為民國“國花”,眾多的“國”字號議題由此被提上論壇。其中最早提出“國山”之說者,為著名學者易君左。易氏面對日寇侵逼、國難日亟的現(xiàn)實,認為若想加強民族的凝聚力,必須推出中華民族精神的象征物——“國山”:“吾人欲請定泰山為國山,正因泰山足以代表中國之國魂”。民國二十一年(1932),他與王德林同撰《定泰山為國山芻議》,以洋洋萬言,論述泰山“具有剛健中正四大德性,尤應定為中華民國國山!用泰山的精神消滅富士山之魔影!”指出在祖國群山眾岳之中,“求能氣魄偉大,形態(tài)莊嚴,傲首嶙峋,豐姿華燦,而又與吾國歷史文化及固有道德有密切悠遠之關系,且確能代表中華民族精神者,舍泰山而外,將何所求!”進而要求“山東省黨部、省政府會銜,呈請中央,定泰山為中華民國國山”(筆者近對《定泰山為國山芻議》予以校注,已由泰山文化協(xié)會刊出)。
“國山”之議在當時社會上產(chǎn)生一定影響。泰安鄉(xiāng)村師范校長徐瑞祥參選國民大會代表,以“定泰山為國山”作為議案!皣健备拍畹奶岢,表明了國人對泰山的文化內(nèi)涵與精神特質(zhì)有了更為明晰的認識和更加深入的揭示。(周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