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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東平:"沖動的懲罰" 因1塊錢起爭執(zhí)打傷人賠償一萬二

2014-04-11 14:15:00 作者:侯峰  來源:齊魯晚報
為1元錢在討價還價中發(fā)生爭執(zhí),賈某某將前來更換拉鎖的張某推倒造成其輕傷。案發(fā)后,賈某某與張某達成和解協(xié)議,賈某某一次性賠償對方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2萬元,并取得了張某的諒解。

      為1元錢在討價還價中發(fā)生爭執(zhí),賈某某將前來更換拉鎖的張某推倒造成其輕傷。近日,山東省東平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賈某某管制一年。此前,經和解,賈某某已賠償了1.2萬元。
      東平的賈某某平時在東平街道宿城村的集市上以維修、更換拉鎖謀生。2014年1月3日11時許,賈某某在為顧客張某的衣服更換完拉鎖后,雙方就價格進行討價還價,因1元錢的差價爭執(zhí)不下進而發(fā)生口角,在爭執(zhí)中賈某某將張某推倒在地,最終致使張某左手摔傷,經鑒定其左腕部損傷構成輕傷一級。
      案發(fā)后,賈某某與張某達成和解協(xié)議,賈某某一次性賠償對方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2萬元,并取得了張某的諒解。
      經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賈某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其具有坦白情節(jié),又主動賠償了被害人的損失,且被害人對本案的發(fā)生也有一定過錯,依法可對被告人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因為一塊錢起爭執(zhí)打傷人賠償一萬二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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