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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某酒業(yè)公司騙百余位老人投資 卷走400多萬

2014-12-06 10:53:00 作者:侯峰  來源:齊魯晚報
泰安某酒業(yè)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專拉老人進行投資,涉案金額高達400余萬元,致使100余名退休老人被騙。投資理財類公司經營范圍不包括吸儲和放貸,但騙子公司卻開展此類業(yè)務吸取存款;有的騙子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等新名詞迷惑中老年人。

      泰安某酒業(yè)公司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專拉老人進行投資,涉案金額高達400余萬元,致使100余名退休老人被騙。近日,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以涉嫌非法集資罪被泰山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承諾年息至少11%,騙倒百余位老人 

      

      今年3月,泰安城區(qū)張某、李某等五十余人陸續(xù)來到泰山區(qū)公安分局報案稱,李明從2012年開始以某有限公司的名義向公眾吸收資金,并承諾年利息11%—15%,吸收資金達數(shù)百萬元。今年3月,被騙市民陸續(xù)發(fā)現(xiàn)聯(lián)系不上李明,對方公司人去樓空。得知投資的錢突然“蒸發(fā)”后,被騙市民向警方報案。

      承辦人介紹,李明伙同他人以投資酒業(yè)基地可獲年利息為由,在泰城向中老年人集資,共400多萬元,“投資人”110余名,資金達400多萬元,“投資者”都為60歲以上老人,年齡最大的77歲,被騙最多的為40多萬元。

      承辦檢察官在辦案中了解到,被騙市民有些是自己聽信宣傳投資的,有些則是在已投資者的勸說下投資的,而勸說的理由正是該公司能定期兌現(xiàn)利息和公司基地的存在。

      忽悠考察就業(yè)基地,回來勸更多人投資 

      

      2012年以來,李明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泰城小區(qū)或公園派發(fā)宣傳資料向老人發(fā)傳單,傳單稱該公司在某地有大型釀酒基地,公司前景很好,只要投資就可按投資1-3年的年限獲得11%—15%的年利息。

      為取得老人的信任,每半年,公司都向已“投資者”發(fā)放利息,即投資一萬元半年利息為550-750元不等。

      嘗到甜頭的投資者對公司更加信任。李明公司工作人員則繼續(xù)游說老人,帶老人免費到公司的基地參觀。部分老人在公司的組織下前往基地“考察”,在公司的事先“安排”下,老人們在現(xiàn)場看到的景象更讓他們覺得自己投資的是很有前景的公司。繼而,很多考察回來的人繼續(xù)勸說其他人參與投資,導致被騙的人越來越多。

      騙術揭秘  

      

      據了解,此次集資對象都為60歲以上的老人,檢察官向記者列出了騙子的4種招數(shù):

      小恩小惠誘使中老年人關注。承諾以獎勵、積分返利等形式給予高額回報,起初按時足額兌現(xiàn),一些中老年人在急切求富和盲目從眾心理的驅使下,對高額回報深信不疑。不法分子用后面集資人的錢兌付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轉移資金,攜款潛逃轉戰(zhàn)其他城市。

      披上合法外衣從事非法集資。不法分子每到一個城市找當?shù)厝藴贤ㄞk理完備工商執(zhí)照、稅務登記等手續(xù),租用辦公樓,購置豪華家具充門面等,但其從事的是非法集資活動。

      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謊稱投資種植樹木,或編造集資建房、企業(yè)入股等虛假項目騙取中老年人入股,或以林權代管等方式承諾高額固定收益,吸收存款。

      混淆投資理財和銀行存儲借貸概念。投資理財類公司經營范圍不包括吸儲和放貸,但騙子公司卻開展此類業(yè)務吸取存款;有的騙子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基金等新名詞迷惑中老年人。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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