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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將重點整治低價團、零負團費及強制購物

2015-12-18 14:16:00 作者:鄭燕 王洪玲  來源:大眾網
大眾網泰安12月18日訊(通訊員 鄭燕 記者 王洪玲)大眾網記者從泰安市旅游局獲悉,為進一步整頓和規(guī)范泰安市旅游市場秩序,營造理性、健康的旅游發(fā)展環(huán)境,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旅發(fā)〔2015〕218號)和《關于打擊旅游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旅發(fā)〔2015〕217號)精神,以及省旅游局《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旅辦發(fā)[2015]127號)要求,泰安市從12月上旬起至2016年5月下旬將出重拳整治旅游市場秩序,全面凈化旅游環(huán)境。
      大眾網泰安1218日訊(通訊員 鄭燕 記者 王洪玲)大眾網記者從泰安市旅游局獲悉,為進一步整頓和規(guī)范泰安市旅游市場秩序,營造理性、健康的旅游發(fā)展環(huán)境,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打擊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意見》(旅發(fā)〔2015218號)和《關于打擊旅游活動中欺騙、強制購物行為的意見》(旅發(fā)〔2015217號)精神,以及省旅游局《關于印發(fā)山東省旅游市場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魯旅辦發(fā)[2015]127號)要求,泰安市從12月上旬起至20165月下旬將出重拳整治旅游市場秩序,全面凈化旅游環(huán)境。

      據悉,本次整治行動將嚴厲查處以下幾種嚴重擾亂旅游市場秩序行為: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零負團費”組織旅游經營活動的行為;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游客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等違法行為;無資質經營旅游業(yè)務的違法行為;未取得導游證或者領隊證從事導游、領隊活動的違法行為;導游、領隊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攬業(yè)務的行為;不文明旅游行為。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為期6個月,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12月上旬正式啟動全市旅游市場秩序綜合整治。12月中旬—20165月上旬,各縣(市、區(qū))旅游局將展開對轄區(qū)內旅行社、分社及及服務網點的普遍檢查,重點檢查旅行社廣告宣傳、與游客簽訂的旅游合同、與地接社簽訂的協(xié)議是否涉嫌以“不合理低價、零負團費”招徠游客。工作人員表示,“對查處屬實的違規(guī)旅行社和主要責任人,一律按照《旅游法》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對違法情節(jié)嚴重的旅行社依法予以取締!贝送,還將加大導游執(zhí)業(yè)行為檢查力度,對未經旅行社委派私自帶團、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強迫游客購物、增加購物點或自費項目、收取回扣等行為要嚴肅處理,清理淘汰一批道德、業(yè)務素質不合格的導游。

      工作人員還表示,本次整治活動還將聯(lián)合商務、工商、質監(jiān)等職能部門開展旅游購物環(huán)境及旅游紀念品市場的綜合整治,對強迫游客購物、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價格欺詐的購物點要嚴厲處罰或者依法取締。同時發(fā)布旅游提示(警示),倡導游客選擇有資質旅行社、選擇合理出行價格、簽訂旅游合同、合理消費和正確維權等。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王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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