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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男子購房18年后舊村改造 原房主欲要回房產(chǎn)

2015-10-15 17:43:00 作者:  來源:齊魯網(wǎng)

      齊魯網(wǎng)10月14日訊 近日,泰安張先生向山東廣播電視臺綜合廣播《關(guān)注質(zhì)量》爆料,稱自己住在泰安天平辦事處臥牛石村西北村,父親18年前購買了村里的房屋。但臥牛村要舊村改造,所以房子值錢了,原來的房主跟自己發(fā)生了爭執(zhí),想要回來要房子。

      張先生告訴記者,1998年父親買的房子,當時的價格很便宜,100多平米的房屋總價為2600元。買房時有土地證,但是名字還是對方的,沒有改。到了2013年左右村里進行房屋普查,登記的是張先生本人的名字!百I來房子,我自己一直在這個村里房子里住著,戶口也是天平辦事處西北村的,父親跟原房主簽訂合同了,父親的戶口也在這個村里。但是,原房主已經(jīng)不在村里住了!睆埾壬f。

      針對張先生反映的情況,《關(guān)注質(zhì)量》房產(chǎn)消費公益法律服務(wù)團律師孫崇合分析認為:鑒于房屋當時的出賣人已經(jīng)不再村里居住,而張先生的戶口一直在村里,我國法律不允許宅基地出賣給村子以外的人和非農(nóng)業(yè)戶口的人,所以張先生完全不必擔(dān)心所購房屋的所有權(quán)問題。“房子在西北村,戶口在西北村,父親的戶口也在西北村,這就允許轉(zhuǎn)讓。當年普查登記的是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了。你父親與對方的買賣關(guān)系是有效的。張先生可以安心地居住,安心地持有。對方怎么做,法律是不會支持的。對方打官司,也無法勝訴!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zé)任編輯: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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