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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肥城:男子當街販賣警用品 不知"買主"是警察

2015-07-28 18:21:00 作者:項秋榮  來源:大眾網(wǎng)
大眾網(wǎng)泰安7月28日訊(通訊員 項秋榮)“朋友,要不要電擊手電,正宗警用的……”27日下午,一男子在王瓜店辦事處一超市店門口小聲向當街路人兜售“正宗警用強光手電、電擊器”。當男子“熱情”向一路人介紹其所賣之物都是“正品”時,他卻不知此人正是巡邏至此的便衣民警。

     

      大眾網(wǎng)泰安7月28日訊通訊員項秋榮)“朋友,要不要電擊手電,正宗警用的……”27日下午,一男子在王瓜店辦事處一超市店門口小聲向當街路人兜售“正宗警用強光手電、電擊器”。當男子“熱情”向一路人介紹其所賣之物都是“正品”時,他卻不知此人正是巡邏至此的便衣民警。

      27日15時許,特警大隊便衣中隊民警巡邏至王瓜店辦事處一超市門口時,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忽然竄上前來,手拿一個電擊手電在民警眼前一晃,小聲的說:“朋友,正宗警用強光手電…價格便宜效果好…”。該男子稱不僅不要任何手續(xù),而且要多少有多少。當民警詢問是否正品時,男子還特意給民警查看了印制在手電上的警用標示。見民警頗有興致的模樣,男子便開始滔滔不絕的介紹起自己的產(chǎn)品并得意的將全部“貨”拿了出來。不看不知道,這一看真的讓民警吃了一驚,黃某的袋子里裝著警用強光手電、電擊器、手刺等物品。見時機成熟,便衣民警表明了自己的身份,男子一下就癱倒在了地上。

      據(jù)男子交代,他姓黃,私下比較喜歡這類東西,就常常光顧各網(wǎng)站進行瀏覽和購買,時間長了就抱有僥幸心理,想借機倒賣賺一些“外快”的念頭。

      民警提醒,非法警用用品流入社會,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可能會造成非?膳碌暮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wù)院公安部門統(tǒng)一監(jiān)制,會同其他有關(guān)國家機關(guān)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出售高仿警服和帶有“警察”、“ police ”字樣的警用物品,均屬于違法行為。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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