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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公布典型案例 看"老賴"耍賴各種"姿勢"

2015-07-25 20:41:00 作者:馬云云  來源:齊魯晚報
2012年年初,因為涉及一場官司,泰安市泰山區(qū)法院對市內(nèi)一家公司的車間、設備進行訴前財產(chǎn)保全。陳大兵、亓達昌與這家公司有債務糾紛。在得知這家公司的設備被查封后,兩人帶領多人將看廠人員控制,之后強行把設備轉移變賣,獲利12萬元。現(xiàn)在,設備已經(jīng)無法追回,導致案件無法執(zhí)行。陳大兵和亓達昌沒想到,這再一次觸犯了刑法。

      輸了官司抗拒執(zhí)行,還非要一條道走到黑,這些“老賴”中的“老賴”最終觸犯刑律。24日上午,省高院通報一批典型案件,且看這些“老賴”是如何花樣百出,又如何悔不當初的。

      案例:不但不遷走,還在廠房里建車間

      鄭虎與沂源縣某農(nóng)村信用合作社發(fā)生了租賃合同糾紛,法院判決鄭虎搬出廠房。但在執(zhí)行期間,鄭虎拒絕搬出去。沂源縣法院發(fā)布強制遷出公告,限鄭虎在七日內(nèi)遷出去,但鄭虎逾期拒不履行。不僅如此,他還加大投資,在應返還的廠房里新建了一個上膠車間,妨礙執(zhí)行。面對這樣的行為,沂源縣法院對鄭虎司法拘留15日,罰款5萬元。但這似乎對鄭虎起不到效果,他還是不為所動。

      2014年11月,法院以鄭虎涉嫌構成拒不執(zhí)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將其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終結后,移交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今年2月,沂源縣法院以拒不執(zhí)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判處鄭虎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走到這一步,鄭虎終于悔悟。在羈押期間,他委托親友履行了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案例:撕毀法律文書,還持刀追執(zhí)行人員

      高松陽和張連偉因為民間借貸糾紛打起了官司。2013年9月28日,青島市城陽區(qū)法院判決張連偉給付高松陽兩萬元?蓮堖B偉拒絕支付。

      為此,高松陽于2013年12月25日申請執(zhí)行。1天后,城陽區(qū)法院執(zhí)行局工作人員來到城陽區(qū)一小區(qū)向張連偉送達法律文書,張連偉的兒子張其先把法律文書撕毀,又把工作人員的手機扔在地上。更過分的是,張其還手持水果刀追到樓下,朝辦案車輛猛踹,對司機拳打腳踢。其后,張其逃之夭夭,他母親面對法院工作人員大吵大鬧,被司法拘留。

      青島市城陽區(qū)法院認為,張其的行為已涉嫌構成妨害公務罪,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隨即作出了向公安機關移交案件的決定。2014年1月,張其被刑事拘留,并由青島市李滄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青島市李滄區(qū)法院認定張其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案例:拒付7萬化肥款,把自己折騰進去了

      因買賣合同糾紛,膠南市一家農(nóng)資油業(yè)公司與李國江對簿公堂,2011年9月15日,李國江被判給付這家公司化肥款7萬余元。李國江不服,上訴后又撤訴,但卻拒付化肥款。在法院送達了執(zhí)行通知書和傳票后,李國江還是拒不履行法律義務,膠州市法院查封了他位于膠州市膠西鎮(zhèn)的一套小產(chǎn)權房,并于2012年9月15日對他采取了拘留措施。

      拘留也沒用。拘留15天后,李國江依然如故。膠州市法院執(zhí)行人員在2013年、2014年多次去李國江的住處實施拘傳,但他為躲避執(zhí)行,在所居住的兩層房屋的四周安裝了攝像頭。一有警車靠近,李國江就提前隱藏,結果,法院多次拘傳都沒有成功。任性付出了代價。2014年7月,膠州市法院以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將該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膠州市公安局于2014年底將李國江抓獲。李國江迫于壓力已全額繳納了案款,現(xiàn)已取保候?qū)彙?/p>

      案例:變賣被查封設備,緩刑考驗期被撤銷

      2012年年初,因為涉及一場官司,泰安市泰山區(qū)法院對市內(nèi)一家公司的車間、設備進行訴前財產(chǎn)保全。陳大兵、亓達昌與這家公司有債務糾紛。在得知這家公司的設備被查封后,兩人帶領多人將看廠人員控制,之后強行把設備轉移變賣,獲利12萬元,F(xiàn)在,設備已經(jīng)無法追回,導致案件無法執(zhí)行。陳大兵和亓達昌沒想到,這再一次觸犯了刑法。他們都有前科,陳大兵曾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緩刑八個月;亓達昌則因犯盜竊罪、銷贓罪受過刑事處罰。

      2014年12月,泰山區(qū)法院作出判決,陳大兵犯非法處置查封財產(chǎn)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撤銷他原判決中的緩刑考驗期,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一年,處罰金四千元;判決亓達昌犯非法處置查封財產(chǎn)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人的12萬元違法所得也被追繳了。

      看“老賴”耍賴的11種“姿勢”

      24日的省高院發(fā)布會上,青島、淄博、泰安三市中級法院共公布了15起典型案例。這些“老賴”為了抗拒執(zhí)行,使出了哪些花招?

      1、房屋四周安攝像頭,見警車來就躲;

      2、揚言要上訪,還把百歲老娘留在屋里妨礙執(zhí)行;

      3、撕毀法律文書、猛踹辦案車;

      4、偷偷把斯太爾自卸車變賣;

      5、178萬元不執(zhí)行,卻買了越野車;

      6、不還車,還把車藏起來;

      7、把保全查封的門面房擅自轉讓;

      8、本應搬出廠房,卻在廠房內(nèi)新建車間;

      9、把財產(chǎn)轉移到女兒名下;

      10、總說在外要賬,傳喚不到庭;

      11、總說沒錢,卻做著物流生意,甚至剛領了拆遷補償款。

      原標題:裝探頭躲警車 “老賴”躲執(zhí)行花樣可真多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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