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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男子利用女子裸照敲詐勒索萬余元被刑拘

2015-06-15 14:40:00 作者:王洪玲 王琨  來源:大眾網(wǎng)

      大眾網(wǎng)泰安6月15日訊記者 王洪玲 通訊員 王琨)6月4日,一名張姓女子急匆匆到泰山區(qū)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稱,一名吳姓男子以公布其隱私照片為由向其敲詐勒索一萬余元。

      經(jīng)詢問,張女士今年28歲,未婚,本地人,今年3月份通過微信結識吳某,二人通過微信聊天漸漸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吳某聲稱,自己28歲,未婚,個體經(jīng)營一家小工廠,生活殷實,想跟張女士發(fā)展成為戀人關系。張女士感覺吳某非常有誠意,經(jīng)過幾個月的聊天,對吳某也漸漸有了好感。但吳某稱自己因為洽談業(yè)務,經(jīng)常出差,很想與張小姐見面,但是客觀原因導致無法見面。吳某為了解決相思之苦,向張女士索要個人隱私照片,起初張女士沒有同意,但在吳某的幾次要求下,張女士將自己的裸照發(fā)給了吳某。5月份的一天,吳某很著急的跟張女士聯(lián)系,稱自己資金暫時周轉不過來,跟張女士借錢。張女士沒有多想,前后借給吳某近萬元。6月3日,吳某又想向張女士借錢,張女士心生疑慮,未借給吳某,吳某一改往日的溫柔,以公布張小姐的裸照為由,向其敲詐勒索7000元,擔心自己隱私照片被公布,張女士被迫向吳某的賬戶匯入7000元。
      6月4日,張女士鼓足勇氣向公安機關報警。根據(jù)張女士提供的信息,張女士雖沒有跟吳某見過面,但是曾經(jīng)拷貝過吳某的一張頭像照片,根據(jù)張女士提供的信息以及吳某的銀行卡信息,民警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吳某,6月10日中午,經(jīng)過調查摸排,民警在上高辦事處某小區(qū)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經(jīng)審查,吳某,男,28歲,某工廠的打工人員,根本不是他自稱的工廠老板,也不是自稱的單身,而是已經(jīng)結婚2年,妻子還有一個月臨盆,由于妻子懷孕,吳某寂寞難耐,為了尋求刺激,向張女士索要裸照進而敲詐勒索。目前,犯罪嫌疑人吳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女性朋友,交友須謹慎,不要輕易將個人隱私照片發(fā)送任何人,更不要輕易向任何陌生人匯款,如遇可疑情況,請第一時間報警。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趙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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