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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日報海岱一方:泰山無字碑并非無字

2015-03-27 10:57:00 作者:  來源:大眾日報
泰山無字碑立于泰山極頂玉皇廟正前方的平臺上,正對極頂石,通高5.84米,自下而上分別為:石卯(埋于地面下)、石柱(即碑身)、頂覆石(碑帽)、頂柱石(頂端石柱)。關(guān)于此碑的“身世”有“泰山謎案”之稱,無字碑為何時、何人所立?為何不刻一字?
     
      

      

        泰山無字碑

        □ 溫兆金

      泰山無字碑立于泰山極頂玉皇廟正前方的平臺上,正對極頂石,通高5.84米,自下而上分別為:石卯(埋于地面下)、石柱(即碑身)、頂覆石(碑帽)、頂柱石(頂端石柱)。關(guān)于此碑的“身世”有“泰山謎案”之稱,無字碑為何時、何人所立?為何不刻一字?

      無字碑的刻立年代在當今學術(shù)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秦始皇立;二是漢武帝立;三是唐武則天立。以上觀點都是由推論得出,證據(jù)明顯不足,所以至今在學術(shù)界仍未取得一致意見。

          泰山無字碑并非無字 

      據(jù)泰山景區(qū)工作人員趙波平考證,泰山無字碑上有四個神秘小字,這四個字分別是“震”、“極”、“為”、“帝”,其中,“帝”字(如左圖)在古籍中有記載,“震”、“極”、“為”三字為趙波平于2009年4月發(fā)現(xiàn)。“帝”字在無字碑西南棱上,距地78厘米,行楷書,字高3厘米,寬2.5厘米。清唐仲冕《岱覽》卷八載:“石(無字碑)西南棱下,有行書一‘帝’字,其筆法在唐宋之間,未知誰所為也!鼻褰饤(qǐ)《泰山志》中亦稱:“石西南棱上有正書一‘帝’字,審其筆法頗似唐人,或為好事者為之”!罢稹弊衷诒畺|側(cè)(見下圖),行楷書,字高4厘米,寬1.5厘米。“極”字在“震”字北側(cè),行楷書,字高2.3厘米,寬2厘米!盀椤弊衷跓o字碑東北棱上,行楷書,字高6厘米,寬4.5厘米。泰山無字碑雖正背面無字,但碑側(cè)有“震”、“極”、“為”、“帝”四字,何年何人所寫難以稽考。金代元好問在《東游記略》中寫道:“岳(泰山)頂四峰,曰秦觀,曰越觀,曰周觀,曰日觀,秦觀(泰山極頂玉皇廟處)有封禪壇,壇之下有秦李斯碑(即泰山無字碑)!痹湃式茉凇稏|平張宣慰登泰山紀略》中記載:“薄暮至絕頂(泰山極頂玉皇廟處)……傾觀李斯碑(泰山無字碑),僅得數(shù)字,其余漫不可視。”由此可見,在金、元時期已把泰山無字碑同秦李斯碑(即泰山秦刻石,原立于岱頂玉女池旁,殘石現(xiàn)在岱廟東御座)混為一談了。

          泰山無字碑與秦、漢無關(guān) 

      關(guān)于“無字碑”石料的來源,經(jīng)山東科技大學地質(zhì)學者測定,“無字碑”屬泰山花崗巖,且與岱頂“丈人峰”的石質(zhì)、花紋、顏色一致。在“丈人峰”一側(cè)面被豎劈一塊,其高低大小與“無字碑”相符,在當時的運輸條件下,從山下運至山頂是不可能的,據(jù)此斷定:泰山無字碑取自岱頂“丈人峰”毫無疑義。

      關(guān)于泰山頂立石的記載最早見于《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嶧山,立石(指嶧山秦刻石),與魯諸儒生議,刻石頌秦德,議封禪望祭山川之事。乃遂上泰山,立石(指秦始皇封禪壇前不刻字的“紀號石”),封(封禪),祠祀(立祠祭神)。下,風雨暴至,休於樹下,因封其樹為五大夫。禪梁父?趟⑹(指泰山秦李斯刻石),其辭曰……”《史記·封禪書》記載:“(秦始皇)即帝位三年,東巡郡縣,祠騶嶧山,頌秦功業(yè)。于是征從齊魯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乎泰山下。諸儒生或議曰……始皇聞此議各乖異,難施用,由此絀儒生。而遂除車道,上自泰山陽至巔,立石(指泰山秦李斯刻石)頌秦始皇帝德,明其得封也”。

      第二個在泰山頂立石的是漢武帝!妒酚洝ば⑽涞邸酚涊d:“東上泰山,山之草木葉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顛”,由此可見,漢武帝立石是從山下運至泰山頂?shù)摹?/p>

      第三個在岱頂立石的是東漢光武帝劉秀。《后漢書·志第七·祭祀上》記載:“上許梁松等奏,乃求元封(漢武帝年號)時封禪故事,議封禪所施用。有司奏當用方石再累置壇中,皆方方尺,厚一尺,用玉牒書藏方石……方石四角又有距石,皆再累。枚長一丈,厚一尺,廣二尺,皆在圓壇(指封禪壇)上。其下用距石十八枚,皆高三尺,厚一尺,廣二尺,如小碑,環(huán)壇立之,去壇三步……又用石碑(指刻字“功德碑”),高九尺,廣三尺五寸,厚尺二寸,立壇丙地(正南偏東),去壇三丈以上,以刻書!币陨峡煽醋魇枪馕涞厶┥椒舛U的預案,關(guān)于具體儀式:“二十二日辛卯晨,燎祭天于泰山下南方,群神皆從,用樂如南郊……事畢,將升封……至食時(吃早飯時間),御輦升山,日中后到山上更衣,早晡(bū申時,即午后三點至五點)時即位于壇(指封禪壇,在今泰山極頂玉皇廟處),北面。群臣以次陳后,西上,畢位升壇。尚書令奉玉牒檢,皇帝以寸二分璽親封之,訖,太常(朝廷掌宗廟禮儀之官)命人發(fā)壇上石(壇上用石),尚書令藏玉牒已,復石覆訖,尚書令以五寸印封石檢。事畢,皇帝再拜,群臣稱萬歲。命人立所刻石碑(指刻字的“光武帝功德碑”),乃復道下”。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光武帝劉秀泰山封禪的封壇用石可分兩部分:一是封禪壇上用石;二是封禪壇外用石,即用以刻字的石碑。

      關(guān)于光武帝劉秀泰山封禪壇外用石的情況,時任東漢泰山郡太守的應劭在《泰山封禪儀記》中寫道:“馬第伯自云某等七十人,先之山虞(管理山澤的官署),觀祭山壇及故明堂,宮郎官等郊肆處(城外市場),入其幕府觀治石。石兩枚,狀博平,圓九尺,此壇上石也……一紀號石(無字),高丈二尺,廣三尺,厚尺二寸,名曰立石。一枚,刻文字紀功德(刻字)!庇纱丝梢,光武帝封壇外用石有兩種:一是紀號石,也叫立石,不刻文字;二是功德石,刻文字。關(guān)于秦始皇、漢武帝、光武帝在泰山極頂封壇外用石的情況,應劭在《泰山封禪儀記》中寫到:“早食上,晡(bū申時,即午后三點至五點。)后到天門(指泰山南天門)郭……東上一里余,得木甲(木神像)……東北百余步,得封所(指封禪壇,在今泰山頂玉皇廟處),始皇立石(指無字“紀號石”)及闕在南方,漢武(指漢武帝立無字“紀號石”)在其北。二十余步得(到)北垂圓臺(封禪壇),高九尺,方圓三丈所。有兩階,人不得從,上從東陛上,臺上有壇,方一丈二尺所,上有方石,四維有距,石四面有闕!痹谇貪h建筑中有“樹闕以表門”的建筑形制,以上秦始皇的闕應是指封禪壇的大門,“始皇立石”是指不刻字的“紀號石”,漢武帝的紀號石在秦始皇紀號石的北面,兩者距離不是太遠,再向北“二十余步”到封壇。光武帝只在封壇的“丙地(正南偏東),去壇三丈以上”立功德碑,并未立無字“紀號石”。今泰山無字碑緊靠古封禪壇,從所處的位置來看,與秦始皇、漢武帝、光武帝在泰山頂?shù)牧⑹療o任何關(guān)系。

          泰山無字碑實為唐高宗補立 

      第四個在泰山頂立石的是唐高宗李治!杜f唐書·志第三·禮儀三》記載:“(麟德)三年(666年)正月,帝(高宗李治)親享昊天上帝于山(泰山)下,封禮之壇,如圓丘之儀。祭訖,親封玉策,置石感,聚五色土封之。圓徑一丈二尺,高九尺。其日,帝率侍臣已下升泰山。翌日,就山上登封之壇(泰山玉皇頂東大平臺處)封玉策訖,復還山下之齋宮。其明日,親祀皇地祇于社首山上,降禪之壇,如方丘(祭地)之儀;屎(武則天)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翌日,上御朝覲壇以朝群臣,如元日之儀。禮畢,宴文武百僚,大赦改元。初,上親享于降禪之壇,行初獻之禮畢,執(zhí)事者皆趨而下;抡邎(zhí)帷,皇后(武則天)率六宮以升,行禮。帷帟(yì)皆以錦繡為之。百僚在位瞻望,或竊議焉。于是詔立登封、降禪、朝覲之碑,各于壇所!庇纱丝梢,高宗李治在泰山頂封壇附近詔立過刻文字的“登封碑”,此碑今已不知去向。

      《金石録·卷第二十四·跋尾十四·唐·唐登封紀號文》記載:“右《唐登封紀號文》,凡兩碑皆高宗(唐高宗李治)自撰并書。其一大字摩崖刻于山(泰山)頂;其一字差小,立于山下,然世頗罕傳。政和初,予親至泰山,得此二碑入錄焉!庇纱私Y(jié)合上文可知,唐高宗李治在泰山頂立過兩塊碑:一是李治在泰山頂封壇附近詔立的《唐登封碑》;二是“高宗自撰撰并書”的《唐登封紀號文》大字摩崖。

      《金石録·目錄四·唐、偽周·第六百六十七》:“唐登封紀號碑側(cè):正書,在泰山頂。”這說明此碑正、背面無文字,側(cè)面有字,正書,這與上文關(guān)于泰山無字碑側(cè)面有刻字的考證是相吻合的,即:泰山無字碑實為“唐登封紀號碑”。東漢應劭在《泰山封禪儀記》中記載:壇外用石“一紀號石,高丈二尺,廣三尺,厚尺二寸,名曰立石。一枚,刻文字紀功德”!疤频欠饧o號碑”即為不刻文字的“紀號石”,也叫“立石”。秦漢時期稱“紀號石”,北宋《金石録》稱泰山“唐登封紀號碑”。

      2009年4月,趙波平在距泰山無字碑西南9米處發(fā)現(xiàn)一處極重要的唐代摩崖石刻。刻文為:“承試郎行兗州金鄉(xiāng)縣令蕭文□□□□監(jiān)作,何□巧人徐□□曲趙思□系□□顧(以下缺五字),總章元年(668年)九月三日起作,至二年二月十四日碑成,監(jiān)訖。”由此刻文知,工程歷時近半年,且工期多為冬季,正有利于潑水成冰拖運大碑,而且由兗州金鄉(xiāng)縣令“監(jiān)作”,不用兗州泰山地方官“監(jiān)作”,這是兗州以上的官方工程是可以肯定的,所立的碑不是小碑,與泰山無字碑的工程量是相符的。如果是常規(guī)的立碑,人們會在碑身上刻立碑事由、立碑時間和監(jiān)作人等,不會將應當刻到碑上的重要內(nèi)容刻到別處。這說明在“承試郎行兗州金鄉(xiāng)縣令蕭文□□□□監(jiān)作”的碑上沒刻常規(guī)的碑文,這與泰山無字碑上沒有刻文字也相符。《舊唐書·本紀第五·高宗下》記載:總章元年(668年)“夏四月丙辰,有彗星見于畢、昴之間。乙丑,上(高宗李治)避正殿,減膳,詔內(nèi)外群官各上封(封禪)事,極言過失”,也就是在“封岱禮天,其德不類”這一背景下,唐高宗以為兩年前的封禪出了差錯,東封泰山是有過失的,故“朕之不德,謫見于天”(《資治通鑒·唐紀十七》)。此時的唐高宗對泰山封禪產(chǎn)生了恐懼,需要補正,乾封三年(668年)丙寅,改元為總章元年。唐高宗泰山封禪的封壇沒有同其他先代帝王一樣選在“古登封臺”(泰山玉皇廟)處,也沒有立秦漢封禪的“紀號石”,唐高宗以為這就是兩年前泰山封禪的差錯,必須補立“紀號石”(即今泰山無字碑)以改正過錯。

      綜上所述,泰山無字碑實為唐高宗李治為改正泰山封禪的差錯補立的“唐登封紀號碑”,即秦、漢時期的登封“紀號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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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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