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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出臺舉報犯罪線索獎勵辦法 打擊報復舉報人從重處罰

2015-02-25 10:30:00 作者:  來源:大眾網(wǎng)
泰安市正式出臺《泰安市公安機關群眾舉報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以充分調(diào)動群眾積極性,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大眾網(wǎng)泰安2月25日訊 泰安市正式出臺《泰安市公安機關群眾舉報犯罪線索獎勵辦法》,以充分調(diào)動群眾積極性,有效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本辦法所稱的犯罪線索,是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的刑事犯罪線索和犯罪嫌疑人的線索。具體為公安機關正在立案偵查的各類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實、證據(jù),犯罪嫌疑人情況線索;正在預備犯罪、實施犯罪或者犯罪后尚未被發(fā)現(xiàn)的重要線索;公安機關正在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線索;其他有助于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案件或抓獲犯罪嫌疑人重要情況的線索。

      對舉報犯罪線索,經(jīng)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破案后,將給予舉報人獎勵。其中,對提供線索直接破獲一般案件的,視情獎勵舉報人員人民幣500至1000元;對提供線索直接破獲重特大案件的,視情獎勵舉報人員人民幣1000至3000元。對協(xié)助公安機關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或?qū)⒎缸锵右扇伺に凸矙C關的群眾,每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獎勵人民幣1000元;每抓獲1名網(wǎng)上在逃犯罪嫌疑人,獎勵人民幣2000元;每抓獲1名山東省公安廳督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獎勵人民幣3000元;每抓獲1名公安部督捕或公安部B級通緝令通緝在逃犯罪嫌疑人,獎勵人民幣4000元;每抓獲1名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犯罪嫌疑人,獎勵人民幣5000元;公開懸賞破案的,依照懸賞公告予以獎勵。

      舉報人可以采取撥打110電話、寫舉報信、登錄泰安市公安機關網(wǎng)站等方式進行舉報,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當面舉報。公安機關將對舉報人的身份、住址、舉報內(nèi)容等情況嚴格保密。對于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重處罰。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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