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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男子酒后因瑣事持刀捅死妻子 投案自首被判6年

2014-07-23 07:39:00 作者:馬興強(qiáng) 王啟莎  來源:泰安齊魯網(wǎng)
今年40歲的泰安肥城市石橫鎮(zhèn)村民張某,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楊某勤勞能干,12歲的兒子乖巧聰明,然而卻因張某的一時沖動,親手毀了這一切。

      今年40歲的泰安肥城市石橫鎮(zhèn)村民張某,本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妻子楊某勤勞能干,12歲的兒子乖巧聰明,然而卻因張某的一時沖動,親手毀了這一切。近日,在由肥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故意傷害妻子一案中,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事情發(fā)生于今年1月5日中午,張某到朋友家中吃飯,期間喝了半斤白酒。下午張某回到家中,夫妻倆在準(zhǔn)備裝運(yùn)蔬菜時,發(fā)生了口角。誰知,兩人就你一言我一句吵了起來。張某酒后惱火,用刀捅向了妻子。

      隨后,妻子楊某倒地,張某害怕了,就趕緊打了120,并電話告知其哥哥、表弟此事。最終,楊某因搶救無效死亡。張某后悔莫及,在家人陪同下投案自首。

      楊某年邁的父母考慮到年幼的孩子無人撫養(yǎng),提出了對張某從輕處理的意見,張某也因此得到了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

      鑒于張某主動到公安機(jī)關(guān)投案,并如實(shí)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shí),且本案系因家庭矛盾引起,張某歸案后悔罪態(tài)度較好,最終,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年。

      肥城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提醒:近年來,由于家庭成員之間對矛盾處理不當(dāng)造成的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案件時有發(fā)生,這類案件不僅直接挑戰(zhàn)家庭倫理道德,破壞家庭和睦,還會導(dǎo)致未成年人無人監(jiān)護(hù)、老人無人贍養(yǎng)等社會問題,具有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因此,奉勸人們遇事要冷靜處理,特別是家庭成員之間要互諒互讓,更要互相包容。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zé)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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