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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一店主貼監(jiān)控照片亮"賊" 心情可以理解但您違法了

2014-04-10 12:51:00 作者:王偉強  來源:齊魯晚報
7日下午,新泰一女店主放在店里的手機被人偷走,正好被監(jiān)控拍下。律師建議,當事人完全可以不用照片,以文字的形式來提醒大家注意防偷,同樣也能達到震懾和預防的效果。

      7日下午,新泰一女店主放在店里的手機被人偷走,正好被監(jiān)控拍下。她很氣憤,不僅在門口貼上小偷照片,還準備印制DM廣告,要找到小偷。
      9日中午,記者來到新泰市新汶街道歐亞商城一童裝店前,看到玻璃門上貼著三張照片,照片中一女子正在拿東西,上面還寫著“我是小偷”!斑@幾張照片是小偷偷手機的場景,我放在柜臺上的手機一轉眼就沒了。幸虧店里有監(jiān)控,否則真不知道是誰偷的!钡曛鏖Z女士氣憤地說,小偷大概四十歲左右,體型偏胖,頭發(fā)有點卷。當時店里還有兩名店員,她們正忙著招呼客人。店主把手機放到柜臺上,沒幾分鐘等她再要打電話時,發(fā)現(xiàn)手機沒了。店主找人撥通號碼,發(fā)現(xiàn)手機關機,才意識到手機被人拿走。后來查看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了拿手機的人,趕緊報了警。
      記者在監(jiān)控錄像中看到,7日下午3點59分,一中年女子走進店內(nèi),走一圈后,挑了件衣服看了看,隨后來到柜臺前,迅速拿起柜臺上的一部手機,塞進口袋迅速離開!八档臅r候還不時抬頭張望,前后不到一分鐘。”
      閆女士說,店里以前曾經(jīng)丟過兩次錢,一共被偷走了六千塊錢。這次又丟了手機,是去年剛買的,花了五千塊錢!笆謾C里有好多重要信息,我是外地人,好多聯(lián)系方式都沒了!
      閆女士說,她洗出了十幾張照片,貼在店門口,還要在附近張貼!拔疫準備花錢印DM廣告,這兩天就發(fā)下去,上面有偷東西人的照片。”閆女士說。
      泰安市公安局泰汶分局汶東派出所民警說,目前這個案子還在調(diào)查中。新泰市一律師事務所律師說,當事人應該配合民警工作,已經(jīng)報了警,屬于刑事案件,只能由公安機關偵查,個人沒有權利這么弄,而且會對公安的工作產(chǎn)生影響。在此次事件中,當事人將可能給對方造成負面影響的行為公之于眾,已經(jīng)屬于民事侵權。此外,律師還表示,即使經(jīng)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當事人也沒有權力張貼告示。律師建議,當事人完全可以不用照片,以文字的形式來提醒大家注意防偷,同樣也能達到震懾和預防的效果。
        原標題:店主貼出監(jiān)控照片亮“小偷”

初審編輯:陶云江
責任編輯:聶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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